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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招公告
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消防维保服务单位公招的公告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次数: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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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确保小区消防设备正常运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文要求,我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消防维保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消防维保服务单位。

二、项目需求

1.项目主要情况

麒麟家园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4.4万;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宁和家园四期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1万;云化小区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5.2万,合计建筑面积约为20.6万

2.服务期限:自202411日至202512月31日。

3.维保内容

维保期限内,维保单位须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规范标准要求的内容、程序、周期等,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对麒麟家园消防系统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检测等技术服务,并做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确保整个维保区域消防设施、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维保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1)维保单位派出人员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要求对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的例行维保服务。内容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自动喷水、喷雾、雨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配电系统、灭火器等。季度维保、半年维保和年度维保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2)维保单位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若甲方发现消防系统出现运行故障问题,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维保单位,维保单位确保1小时内到达现场,对设备运行进行实时检查、排除故障等;

3)维保单位对甲方值班及管理人员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专业技术指导及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培训,每年培训次数不低于两次;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消防应急演练。甲方因为工作需要自行组织的消防演练,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4)服务期内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年度检测报告;

5)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维保单位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建议,更换的配件须交由甲方人员,并说明更换理由,甲方签字认可后进行更换

6)如中标单位确定后,签订服务合同后,在维保期间,如出现设备损坏需要更换的,合同期限内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由中标方承担,超出此金额的由甲方承担。

三、报价方式

1.本次报价设置招标控制价为7万元(含税包干价)。

2.免费更换额度范围外涉及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有权请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更换,维保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阻止甲方;在更换配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维保单位有优先权;甲方请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后,维保单位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移交等事宜并给出验收意见,移交后由维保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3.报名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比选控制价。

四、合同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维保费用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三个月期满后,于第四个月支付前三个月维保费。付款前,维保单位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如维修涉及材料,发票需列明材料配件明细。

五、违约责任

1.维保期限内,维保单位应保障小区消防系统能正常使用。若因维保单位维保工作不到位发生消防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发生一次,甲方扣除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发生第二次,甲方扣除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在支付当季款项时进行扣除。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均由维保单位负责;

2.维保单位在收到甲方报修通知后未在约定时限内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处理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除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在当季付款时进行扣除。累计发生三次未在约定时限到达项目现场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均由维保单位负责;

3.消防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若因维保单位工作不到位导致检查不达标,由维保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4.若因维保单位维护保养不当,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维保单位依法承担责任;若双方都有责任的,双方应按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结果各自依法承担其相应责任。

六、资格要求

1.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企业具备消防维护保养、检测相关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维修保养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4.业绩要求:维保单位(2020年-至今)独立承担过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信誉良好,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本次选聘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名材料

1.附件1:消防维保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组人员证书等(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人员安排、服务方案、质量承诺等;

5.提供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的相关证明及承诺。

注:报价材料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八、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

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审查的评估机构达到3家及以上,采取综合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若通过审查的评估机构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二次招标

(三)公示公告。

评选出的前三名候选服务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完成评估工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

九、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1.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

2.公告时间:2023年126日至2023年1212日。

3.报名时间:2023年126日至20231212日止。

4.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正本壹份)邮寄或专人送至云南省安宁市中华路139号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404室。联系人:资嫔;联系电话:18669212485。

5.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

6.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十、其他要求

1.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2.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3.本公告由我公司事业部负责解释经办人:张祯祥,联系电话:15188718561

特此公告。

 

附件1.消防维保报价一览表(文末下载)

2.综合评分表(文末下载)

 

 

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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