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宁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兴屯小区、兴屯二区19间空置商铺及兴屯小区11间车库进行对外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为兴屯小区、兴屯二区空置商铺19间,兴屯小区空置车库11间,共30项资产,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0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23日10时00分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详见附件2操作手册。
三、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2022年12月22日10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23日10时00分止。
四、加价幅度
加价幅度:商铺300.00元/次,车库50.00元/次。
五、重大事项及其它披露内容
(一)本次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百货、办公、医疗门诊、办学教育、车辆停放(仅限于车库)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不得用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加工及储存,且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
(二)承租方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租赁一年期满后可续签一次租赁合同,续租期限不超过4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浮2%;
(四)租赁保证金
按合同总金额的8%一次性支付。租金一年一付,按合同约定支付;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全款付清当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缴纳。
六、保证金交纳、竞价尾款以及平台服务费支付
(一)项目竞价前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竞买人自行选择支付渠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并原路返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竞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并在竞得人支付平台服务费(包含软件服务费和佣金)后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竞得人应在竞价成功后【7】日内携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出租方指定签约地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并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完成竞价尾款支付,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将竞价标的另行处置。
(三)竞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并应在竞价成功当日完成平台服务费的支付,竞得人未按时支付平台服务费的,保证金于竞拍成功之次日扣除平台服务费后转至出租方账户,竞得人应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补足对应款项。对未补足款项的竞得人,出租方有权拒绝签约并没收保证金或延迟交割标的,且出租方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尽量提前2-3天操作,并根据平台提示及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以免支付时遇到问题错过竞价。
七、咨询、查看标的物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下午17时止在资产所在地展示,竞买人可按公告联系方式了解有关资产查看、咨询事宜,并自行进行资产尽职调查等相关事宜。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自动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一)本次竞价所涉资产,全部依其现状进行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自行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资产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资产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如竞买人竞价成功,则自愿按资产现状接收。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房产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租金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开设淘宝账户不产生费用。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买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资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所涉税费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承租人需至出租方指定签约地点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并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
2.承租人和出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3.承租方应严格控制装修规模,做好投资风险防控工作。承租方租赁房屋后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合同被提前解除,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进行拆除和保留,保留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投资的可移动资产由承租方自行搬走和处理。
4.租赁资产因城市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组织对外公开拍卖或其他出租方需收回租赁资产的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按招租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且承租方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出租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承租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女士 咨询电话:0871-68690028
十一、竞买人操作手册
详见附件2
附件1:兴屯小区、兴屯二区闲置资产公开招租明细表(第三次)
附件2:竞买人操作手册
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