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公司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及相关能力,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取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我司的各项培训活动,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培训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培训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完成公司2022年度员工培训所涉及的全部服务工作,培训内容包括: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集团中层人员的培训;集团各业务板块培训含投融资类、资产管理类、财务类、工程类、党建类、行政类、人力资源类、法律风险等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类培训、综合类培训、党建及党风廉政类培训等多个专题内容,也可开展户外拓展。
三、质量要求
培训内容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四、本次比选方式及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二)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要求: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资质要求:具备承接委托培训业务相关资质;
3.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请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师资要求:配备的讲师要求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请提供讲师职称证书);
5.参选机构应具有为省属企业、县、市区市属企业等提供过培训经历或典型案例;参选机构应在行业内或本地具有相对的知名度(请提供证明材料);
6.参选机构应具有满足我司培训任务所需的场地、设备等,能够高质量地开展教学工作(请提供证明材料);
7.参选机构应具备独立设计、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跟踪反馈的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8.参选机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请提供承诺书)。
五、材料准备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培训机构简介及师资力量介绍;
(五)具有与本项目培训相关的业绩资料;
(六)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所制定的培训设计方案;
(七)服务方案及报价方案。
(1)服务费用:全年包干价,一是包含2次5天省外学习的控制价为65万元内;二是不出省外的控制价为30万元内。
(2)主要服务项目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培训板块服务内容、培训方式等。
注:报名材料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密封。
六、比选办法
(一)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选聘工作小组根据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执行。
(二)资格审查
公司将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三)确定中标单位
公司评审小组将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作为最终成交方。
(四)比选办法
本项目第三方培训机构的选聘采用综合评审的办法(见附件)。
七、比选后工作
中选结果于比选会当日公布,并由公布3日无异议后,比选人将以电话通知供应商。如发现中选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在比选有效期内确定比选排序在其后一位的单位为中选者。
八、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0日。
(二)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fzjt.com/)。
(三)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00—2022年5月11日下午16:00(周末除外)。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报名资料邮寄或专人送至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东湖新天地C栋21楼2114室安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0871-68681229。
(五)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报名机构仅可提交一次报名资料,不得补充或修改报名资料,成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参与报名。
(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者造成报名作废。
九、其他要求
(一)报名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供应商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
(二)公司择定成交方后,将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成交方,成交方应当按公司要求的时间协商并签署合同。成交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三)公司仅接受一次性报价(即首次报价),申请人首次报价存在不明确或者首次报价并非最终报价的,即视为申请人放弃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
(四)公司与成交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本公告由我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比选评分表(文末下载)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