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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招公告
石安公路(安宁段)改造工程(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06  浏览次数: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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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石安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安发改投资[201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石安公路(安宁段)改造工程(一标段)由中冠建材市场(AK0+000)往和平村立交方向,止于AK4+000处,总长约4000米,等级为交通性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双向8车道。
  2.2 招标范围:
    石安公路(安宁段)改造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及施工工程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安装。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采购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2.3 总投资:52647万元
      招标规模:39810万元
  2.4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公司筹措解决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石安公路从中冠建材市场(AK0-015.337)往和平村立交方向,止于AK4+000处
  2.6 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5年,其中项目建设期暂定1年6个月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风险保障金到账之日起计算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率上限价为8%/年。风险保障金在建设期内返还,返还方式为:自项目实际开工建设后第3个月返还风险保障金的10%及资金占用费;自项目实际开工建设后第6个月且完成实体工程产值必须达到返还金额的两倍以上返还风险保障金的20%及资金占用费;自项目实际开工建设后第12个月且本期完成实体工程产值必须达到返还金额的两倍以上返还风险保障金的30%及资金占用费;自项目实际开工建设后18个月且项目完工,支付风险保障金的30%及资金占用费;自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支付风险保障金的10%及资金占用费。招标人保留提前支付风险保障金的权利。
  (3)本项目支付工程款期限为4期(即4:3:2:1的支付比例方式)。建安工程费建设期内不计利息、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分四期支付建安工程费,即第一期支付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40%的经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准定额站审核备案后的建安工程费及延期支付建安工程费的资金占用费;第二期支付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个月内支付至70%的经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准定额站审核备案后或审计单位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及延期支付建安工程费的资金占用费,其中质量保证金不予计息,不支付资金占用费;第三期支付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7个月内支付至90%的经审计单位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及延期支付建安工程费的资金占用费;第四期支付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9个月内支付至100%的经审计单位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及延期支付建安工程费的资金占用费。竣工验收合格后建安工程费延期支付资金占用费上限费率不超过8%。承包人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 6个月内提供项目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送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如项目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承包人不能提供完整的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审计局进行审计,业主不再支付第三期、第四期建安工程费及延期支付建安工程费的资金占用费,待竣工结算资料送审计局审计后继续支付剩余建安工程费及延期支付建安工程费的资金占用费,业主有提前支付工程款的权利,提前支付工程款不再计取资金占用费。
  (4)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在评标公示期满后,中标候选人在接招标人通知5日历天内向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暂估建安工程费的20%的风险保障金后,招标人才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应在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起15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如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项目工程量增减,承包人不得以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等,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5.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5.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5.3投标人企业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有效期内。
  3.5.4拟派项目组成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市政或公路专业);
  (3)拟派本项目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其中安全员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
  3.5.5企业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业绩。
  3.5.6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附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或验资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5.7信誉要求:2016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5.8如为云南省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省外施工企业应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3.5.9相关承诺:
  (1)前一年度建设工程廉洁自律情况书;
  (2)廉政承诺书;
  (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4)风险保障金承诺;
  (5)中标后按照相关规定购买工程险的承诺;
  (6)合同履约承诺。
  3.5.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1-06 16:37 至 2019-11-1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1-27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晖路1号(安宁市宁湖大厦)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东湖新天地11-2北C栋21层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招标联系人:李工(13888302831) 何工(13759585567)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俊(15911723151) 张蕊(13888831309)
  招标人联系电话:李工(13888302831) 何工(13759585567)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33899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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