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2024年社会招聘服务,我公司拟通过综合比选的方式选聘社会招聘服务机构。因第一次招标报价人不足3家,特发布第二次公告,选聘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
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属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现由于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聘用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招聘服务,现将选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时限
1.服务内容:本次拟招聘岗位2个(项目前期、成本控制),根据《安宁市市属企业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完成整个招聘流程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聘公告、筛选简历、组织笔试、面试、考察(背景调查)、体检及公示等工作。
2.服务期限:自招聘开始至招聘结束止。
(二)服务需求标准
1.发布招聘公告;
2.简历下载、筛选简历、简历搜索与沟通及资格初审;
3.笔试(制定招聘岗位的专业试题、职业价值观等笔试内容及笔试成绩公示);
4.面试(设计面试方式,组织面试、安排面试考官1名并公示面试成绩);
5.人员背景调查及考察,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等情况;
6.考察合格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招聘服务机构应确保通知到每一个候选人无任何遗漏,通知形式包含电话、短信、电子邮件;
8.招聘全流程电子及纸质资料整理(资料需加盖第三方公章)并移交至我司。
三、本次比选方式及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综合比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二)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要求: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资质要求:具备承接委托招聘业务相关资质。
3.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项目团队要求:针对公司招聘需求,制定招聘服务实施方案,并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招聘各流程工作。
5.企业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违约记录。
(三)服务费用。
本次费用由报名机构按包干价报价填报,报价包含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控制在1.2万元以内。
(四)服务要求。
1.时限要求:由中选机构在中选并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作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着手开展招聘相关事宜。
2.质量要求:中选机构的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招聘行业规范及要求,满足委托方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对整个招聘流程进行跟踪反馈,确保招聘到合适人选,并圆满完成本次岗位招聘工作。
四、比选文件
参选比选招聘服务机构所需提供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构简介;
6.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企业资质认证证书等;
7.招聘服务方案、承诺及报价。
(1)服务费用(框架合同,服务项目单列费用,加盖公章)
(2)主要服务项目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发布招聘公告、筛选简历、组织笔试、面试、考察(背景调查)、体检及公示等工作。
8.其他荣誉证书及服务证明材料等;
注:报名材料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密封。
五、评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
公司将按照相关流程组织内部评审,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中标机构。
公司评审小组将对通过审查的参选单位进行比选评审,按照选取一家服务单位作为最终成交方。
六、比选后工作
中选结果于比选会当日公布,并在公布3日无异议后,由比选人以电话通知供应商。如发现中选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在比选有效期内确定比选排序在其后一位的单位为中选者。
七、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
(二)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fzjt.com/)。
(三)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报名资料邮寄或专人送至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保利宁湖壹号A栋1、2号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4办公室。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15887213909。
(五)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报名机构仅可提交一次报名资料,不得补充或修改报名资料,成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参与报名。
(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者造成报名作废。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供应商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
(二)公司择定成交方后,将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成交方,成交方应当按公司要求的时间协商并签署合同。成交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三)公司仅接受一次性报价(即首次报价),申请人首次报价存在不明确或者首次报价并非最终报价的,即视为申请人放弃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
(四)公司与成交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党政综合部负责解释。
附件:比选评分表(文末下载)
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